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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召开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议

时间:2012年08月18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为加快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1月26~27日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启动第二批试点,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作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报告。

    解振华副主任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工作力度明显加大,立法取得显著进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技术支撑作用逐步增强,循环经济模式初步形成,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短短几年时间,循环经济从理念变为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已达56%,钢铁工业年废钢利用量相当于粗钢产量的20%,废旧有色金属年回收利用量相当于年产量的25%左右。今年上半年,万元GDP能耗下降2.78%;1-9月,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首次出现双下降。

    解振华强调,2005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总局等六部门启动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一批典型企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有了雏形。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为节能减排也作出了积极贡献。北京、上海、重庆、山东、辽宁、江苏六个试点省市,2006年能源强度降低了4.2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08%;7个重点行业中42家试点企业,2006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2.1%,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4.6%和8.1%。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经验表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领导重视是关键,科学规划是前提,科学技术是支撑,必要投入是保障,完善政策是基础。

    解振华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的新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要抓好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二要加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三要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四要抓好两批178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五要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六要加强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培训。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对大会进行了总结,指出此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非常成功,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总结了经验,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思路。要求各地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认真组织好会议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各地环保局要与发改(经贸)系统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抓好污染减排,加强对污染行业和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强化环境监管,加快环境技术标准和技术政策的制定,共同推进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庆市、山东省等7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代表在大会上介绍了各自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基本做法、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对试点单位循环经济工作进行了点评,并介绍了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炭行业和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局,有关行业协会、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等单位的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共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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