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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订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限值从严要求

时间:2012年07月13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日前在京组织召开了重点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当前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有色金属、农药、制药、钢铁等行业的编制组修改标准草案,进一步明确排放标准中涉及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有部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未严格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出现了标准体系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标准内容与法律或其他标准相冲突;部分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过于宽松,存在迁就落后生产技术的倾向;部分标准制修订工作不够细致和深入等情况。

  为此,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于2007年6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草案必须符合体系设置要求,标准限值原则上应按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从严要求;要加强标准的调研,认真进行标准的减排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分析论证;委托环境标准研究所对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施全面的技术管理,建立环境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密切联系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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