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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WEEE和RoHS两个环保指令对我国家电出口的影响

时间:2012年05月28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欧盟是中国家电出口的重要市场,近年来呈快速增长趋势态势。2001年中国对欧盟出口只有46193.67万台(件),出口额345193.62万美元,而仅2006年1~6月,中国对欧盟出口已经达到126454.12万台(件),出口额达到673376.19万美元。五年多来,中国对欧盟的家电商品出口数量增长了6倍多,出口额增长了4.22倍。从2001年到2004年每年对欧盟出口都有大幅度增长,然而近一年多来对欧盟出口的增幅明显放缓,2006年上半年还出现了负增长。而对欧盟市场的出口增速下滑,和欧盟在2006年先后实行的两道环保指令有着重要的联系。

  欧盟的WEEE指令和RoHS指令已于2006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正式实行,原则上讲从这两个指令正式实施之日,凡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商品都受欧盟这两个指令的管辖,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并没有完全突现出来,是什么原因使WEEE指令的风险分散了呢?当RoHS指令实施后,中国生产企业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WEEE指令的影响

  2005年中国共有25.09亿台/129.29亿美元的商品出口到欧盟,种类达到上千种,这些商品从法律上讲都要受到欧盟两个指令的制约,但是由于中国家电、视听商品出口有自己的特色,也由于欧盟成员国的执行法令的速度不一致,分散或者延缓了WEEE指令的实施。

  欧盟是由25个成员国组成的,欧盟的两个环保指令转化的时间表也不同,特别是英国、法国、波兰和马耳他四个国家将欧盟指令转化为国家法律的时间表要更晚一些。目前,在欧洲已建立了回收系统的国家有6个,而参加WEEE的只有荷兰、比利时、丹麦和瑞典是欧盟的成员国,挪威和瑞士虽然建立了回收系统,但不在欧盟成员国的范畴,因此在2006年WEEE指令正式实施后真正能够搭上WEEE指令头班车、正式进行回收运转的只有荷兰、比利时、丹麦、瑞典四个国家。这四个国家在2005年进口中国家电、视听商品为81181.63万台,占对欧盟出口数量的32.32%,出口额33.91亿美元占对欧盟出口额的24.68%。由此可见,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家电、视听产品真正在2006年1月1日受到WEEE指令管辖的商品,只占中国家电、视听商品对欧盟出口总量的1/4左右,在这部份受制约的商品中,荷兰又占到了75.52%。在对荷兰的出口中,外商企业出口为53652.46万台,占对荷兰出口总量的91.19%,出口22.31亿美元,占出口额的87.28%。一般贸易加上其他贸易出口只约为2亿美元,只占10%——比重很小。此外,荷兰飞利浦等企业在中国建立了很多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的商品返销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中国家电、视听产品对欧盟出口以OEM形式为主,对欧盟出口的自主品牌只占对欧盟出口的10%~15%左右,分散到25个国家,再分散到200多个税号的上千种商品中去,这样测算下来,真正在这四个国家受WEEE指令影响的中国家电、视听产品不足4亿美元。也就是说,出口到欧盟的家电商品2%~3%只有在2006年1月1日以后受到WEEE指令的制约和影响。

  2005年中国有5370家企业对欧盟出口家电、视听产品,这些企业从理论上讲,2006年要对欧盟出口就必须分别在欧盟25个国家注册,并开设专项账户,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费用。

  由于欧盟25国具体法案和实施方案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因此,这笔费用只能以欧盟一两个国家的情况做一个粗略的(理论性)估算。

  经过调查,在德国注册需要缴纳的费用有:①注册基本费用155欧元(只限一个生产商,一种品牌);②如增加同一类型的不同品牌或者增加同一品牌的不同类型,要加85欧元;③更改或更新一项数据交纳100欧元;④建立资金账户(一个生产商,一个品牌)要交455欧元。据统计,大约2212个中国出口企业在德国需交纳费用。经过测算,一个企业在德国的基本费用需要1235欧元,也就是说中国对德国出口家电、视听商品的企业必须在先交纳约273.18万欧元之后,才能够得到在德国销售的资格。不过中国的贸易出口以OEM为主,自主出口只有10%~15%,因此,大约250家企业,须交30万欧元左右。不过此项费用会随着WEEE实行时间的延伸而不断加大。

  如果将在德国的基本注册费加以推论,那么假如一个企业要在欧盟中的10~15个国家注册,这个企业需要费用7410~11115欧元,由于欧盟各国的注册费用和设立账户的费用不同,因此在测算时仅以在德国的一个企业的基本注册费用的60%进行测算。可见一个企业要在欧盟取得10~15个国家的经营特许权,必须先投入10万元,进行先期注册等工作。

  中国出口欧盟的企业多达5370家,如果其中只有15%企业需要注册的话,注册费用共约650万欧元,费用之大,压力之大、外汇支出之巨、影响之深都一目了然。

  除了注册费用,回收费用也是WEEE指令规定的另外一项费用。下面先就几种主要商品的费用进行分析。

  表3中所列10种主要家电商品在2005年的回收费用大约8.93亿欧元,这10种商品的出口额为58.99亿美元,回收费用平均占了出口额的15%左右,如果出口欧盟余下的70多亿美元的回收费用按照8%左右测算,回收费用大约5.6亿欧元。也就是说如果2005年中国对欧盟出口的家电商品全部交纳回收费用的话,需要交纳约15亿欧元,再加上注册费用5000万欧元,中国家电、视听产品的总体回收费用要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10%~11%左右。

  RoHS指令的涉及范围

  RoHS指令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PBDE)和多溴联苯(PBB)等有害物质。目前,汞多用于温控器、传感器、日光灯和高压色灯;铅(包括有机铅)多用于焊料、铜的合金、玻璃和塑料的助剂;镉(包括有机镉)多用于弹性材料、触头材料、电池和塑料助剂;六价铬多用于金属防腐层;多溴二苯醚(PBDE)和多溴联苯(PBB)多用于塑料类的阻燃剂。

  RoHS指令中的六种有害物质主要产生于精细化工行业和合金材料行业,以化学助剂如阻燃剂、热稳定剂、颜料等和合金触头、铅锡焊料、磷铜片等的形式存在,应用于工程塑料、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开关、电池和继电器等领域,并以部件和元器件等形式广泛使用在电子电气产品中,它们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功能材料。

  国内外主要以磷类化合物、氮类化合物及无机材料替代溴类阻燃剂,阻燃剂的发展趋势是纳米无机化。

  国外使用银氧化锡替代银氧化镉作为继电器等开关器具的触点。RoHS指令要求铅的含量<0.1wt%Pb,国内可以采用Sn-Ag-Cu、Sn-Bi、Sn-Zn、Sn-In等焊料替代含铅焊接。

  企业应对RoHS指令需要支出的经费有几个主要项目:部品元器件中组份材料定性、定量分析的经费;替代产品的开发、试用和检测的经费;替代产品技术引进的经费;生产设备的改造或重建的经费;整机产品重新性能考核和认证的经费;对员工的环保教育经费;系列化绿色环保产品开发、生产和市场调查分析及广告宣传的经费等。据有关专业人士推算,实行RoHS指令后,用新材料、新工艺替代旧材料、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成本要提高约10%~15%左右。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由于使用的材料不同,不同的企业生产的同一类产品,由于设计、工艺和用材料的不同,替代的材料种类和替代的数量也不完全相同,反映在不同产品上的替代成本肯定会各不相同。例如:吸尘器主要使用的材料是塑料,塑料中的阻燃剂替代导致产品成本增加的比例较大,约在8%~10%。而空调器主要材料是铜、冷轧板等金属材料,因此替代材料成本上升所占比例大约在3%~4%。

  谨慎应对环保两指令

  在已经实施的欧盟环保双指令中,其相同点是都会增加产品的成本,WEEE的生产成本增加在售后环节,RoHS指令对产品的增加是在生产环节或前移生产的环节,即原材料生产、工艺组织、技术的开发投入等。

  欧盟环保两指令还有很多不同点,WEEE指令的影响是一个渐进、缓慢的发展过程,费用是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个别国家到欧盟25国,其特点为:①目前,已建成回收系统的4个国家5个系统;②正在建系统的国家,如德国在2006年3月24日以后必须加入系统,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注册网络正在筹备建立中;③英国、法国、波兰、马耳他相对滞后,但也不排除快马加鞭,迎头赶上的可能;④自主品牌出口的比例增加和OEM出口比例减少,对中国企业出口的费用影响会逐渐增加;⑤外资企业自我消化,自建回收系统,化解了一部分回收影响;⑥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比例增加,一般贸易出口增加都会加大回收的影响。

  而RoHS指令的影响有一定滞后性。2006年7月1日以后RoHS指令是一种自我认证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不是强制执行的指令。因此,企业在2006年7月1日以后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必须自觉按指令要求,在出口的商品中不含有六种有害元素。在7月1日以后,欧盟对市场销售的电子电器商品保留抽检的权利,一旦发现某产品不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将受到惩罚:①停止销售、封货;②罚款;③要追索,即从发现某产品不合格之日起,上溯到2006年7月1日调查该产品共出口到欧盟的货物总量,对其合并处罚(铅、汞、镉、六价铬、PBB、PBED)。因此企业千万不要因为出口欧盟没有受到阻碍而放松对RoHS指令的重视,一定要认真对待。

  企业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就可能涉及到新一轮的知识产权、谈判等非关税的贸易保护、技术壁垒。总之,应对方法很多,但归根结底可以归纳为:科学的方法,合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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