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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官员:我国明确产业发展政策新取向

时间:2011年11月03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有关人士披露,近期国家将拟定和发布新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就此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是:

    第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

    第二,加快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三,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自主制造、研发和创新能力,振兴装备制造业。

    第四,发展高技术产业,重点是高性能计算机、大型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第三代移动通讯和下一代互联网、生物和新材料产业,推动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技术产业群。

    第五,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推广节能、降耗、节水、环保和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产品。

    第六,促进服务业全面发展。优先发展交通、金融、物流、信息等基础性生产服务业,注重发展知识产权、技术、法律、会计等商务服务业,以及社区、养老、物业、教育、文化、医疗、旅游、体育等现代服务业。

    第七,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国家还相应推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作为投资管理、安排信贷和土地使用等措施的重要依据,引导投资方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经济发展中的重点行业和产品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

    第一,对有利于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市场需求较大,技术含量较高,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改善生态环境,扩大就业的行业和产品列为鼓励类。

    第二,对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作为限制类。

    第三,对质量低劣,危及安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要坚决予以淘汰。

    据悉,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鼓励、限制和淘汰的产业(产品)、技术工艺、生产能力,使国家对市场的信息引导更加明晰,政府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经济领域中的经营行为进行分类指导和有效调控更加易于操作实施,也体现了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干预进入法制化轨道,减少了随意性,增强了透明度和稳定性,有利于企业的市场预期和投资行为更加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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