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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编制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分两层面

时间:2012年07月13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试点多年的循环经济,终于有了评价标准。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统计局联合编制发布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从资源产出、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废物排放4个方面入手,在宏观和工业园区两个层面上分别规定了22个和14个循环经济评价指标。

  据悉,宏观层面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用于对全社会和各地发展循环经济状况进行总体的定量判断,为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主要用于定量评价和描述园区内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为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指导。

  据了解,资源产出指标主要是指消耗一次资源(包括煤、石油、铁矿石、10种有色金属矿、稀土矿、磷矿、硫矿、石灰石、沙石等)所产生的国内总产值(按不变价计算)。该项指标越高,表明自然资源利用效益越好。资源消耗指标主要描述单位产品或创造单位GDP所消耗的资源,该类指标反映了节约降耗,推进“减量化”,从源头上降低资源消耗的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主要反映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城市生活垃圾等废物的资源化程度以及反映传统的五大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状况,体现了废物转化为资源、节约使用资源、循环利用资源的要求,即“资源化”的成效。废物排放(处置)指标主要用于描述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二氧化硫和COD的最终排放(处置)量,该类指标反映了通过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降低废物最终排放(处置)量、减轻环境污染的成果。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为科学地评价循环经济的发展状况,利用相应的数据信息资料,建立一套设计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为循环经济管理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十分必要。循环经济评价指标既是国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制度的基础,又是政府、园区、企业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加强管理的依据。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为适应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三部门将依据这套指标体系的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逐步制定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把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新闻链接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宏观)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宏观)包括:资源产出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废物排放指标。

  其中,资源产出指标包括: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

  资源消耗指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重点行业单位产品水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废钢铁回收利用率、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率、废纸回收利用率、废塑料回收利用率、废橡胶回收利用率。

  废物排放指标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工业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COD排放量。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工业园区)

  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工业园区)包括:资源产出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废物排放指标。

  其中,资源产出指标包括: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资源消耗指标包括: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取水量、重点产品单位能耗、重点产品单位水耗。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废物排放指标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工业废水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COD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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