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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5月15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质检科函 [2006]1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技术标准整体水平的提高,满足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推动技术标准战略的有效实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技术标准当前突出、紧迫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支撑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科技部已将“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列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并委托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作为项目的组织部门。

    为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拟采取公开申报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组织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申报课题

  (一)课题名称

  课题一、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方法研究及标准研制

  课题二、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检测标准研制

  课题三、资源节约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四、环境污染物排放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五、重要基础性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六、重要公益类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七、国家应急标准体系与关键应急技术标准研究

  课题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九、人体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

  课题十、卫生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

  (二)申报须知

  申报要求与课题研究内容详见“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2006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文件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附件3)。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其它事项

  申报文件一式15份,由申报单位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至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2006年11月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对邮寄过程中出现的申报文件遗失、损坏、逾期送达等责任事故由申报人负责。

  二、定向委托课题

  课题十一、标准化共性技术方法研究及标准研制

  课题十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

  定向委托课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415房间

  邮编:100088

  联系人:梁秀英

  电话: 58811451,58811456(传真)

  电子邮箱:

  四、请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科技部网站下载本通知附件

  进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后点击右上角“科技工作”,在“项目申报”栏目内查看或下载。

  网络技术支持:王甲正

  联系电话: 82262127

 

  附件:

     1.  

     2.  

     3.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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