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和防治工作情况调查函环科函2006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电镀行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我局决定制定《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编制工作由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环保办公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所、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电镀协会和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
为客观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制定标准的技术依据更加充分、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我司决定委托标准编制单位对全国有关电镀企业污染物排放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填写调查表(见附件,本调查表可在中国环境标准网下载),加盖单位公章,于 2006年 4 月 15 日前返回标准编制单位。填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调查结果将作为编制标准的参考依据使用,不作为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联 系 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王瑾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靳建永
通信地址:北京55信箱环保公司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010)83139381 13910684959
E-MIAL :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 科技部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 关于召开矿山机械行业2008年度标准起草协调工作会议暨标准审查会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08年机械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API标准中文版授权签字仪式暨API认证研讨会的通知
- 关于召开“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三阶段限值标准制定研讨及准备会议”的通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函200721号
-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计函200720号
- 关于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标委办计函200717号
- 关于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