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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苏丹红” 中国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标准化工作仍缺位

时间:2011年10月28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国家质检总局在前日召开的全国标准化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强各类标准的制订工作。其中,重中之重的是最近闹得人心惶惶的“苏丹红”。

  其实,“苏丹红”早在一九九六年就在中国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然而近十年来中国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检测标准。一些不自觉的食品企业违规使用,酿成今日之祸。

  标准化原来是大工业的产物,指的是产品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的执行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标准”越来越广泛使用于各行各业。

  据统计,中国现有国家标准二万余项,其中标龄超过五年的占百分之六十八,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制定的标准比比皆是,早已不再适用。有专家介绍,中国的《标准化法》发布于一九八八年,已经滞后于目前的情况,滞后于世界贸易组织所确立的WTO/TBT等法律性文件对标准的要求。中国的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层次较乱,许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实际上,全球“一体化”、“大流通”对于“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产品要顺利出口,前提是符合当地的标准。市场准入的标准一向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你不符合他的标准,他就可以不接收你,你就无法进入。

  不仅如此,技术标准的滞后,还使得中国筑不起防线。由于中国没有转基因农产品的标准,美国转基因棉花乘虚而入;由于中国没有手机统一质量标准体系,全球手机生产企业都进入了中国市场。

  据专家们分析,标准化工作滞后,最关键的是标准制订工作的滞后。长期以来,中国的标准制订主要由政府部门承担,标准立项往往与市场脱节,技术标准市场适用性相当差、总体水平也低,而且内容互相矛盾。近些年来,政府对这些标准虽在着手清理,但由于工作量太大,目前还没有完成这一工作,这大大影响了新标准的制订。

  其次是现在制订标准在出发点上跟过去大有区别,着重点已由生产转向市场,关注的是产品安全、产品内在品质等指标,在这些方面,中国缺乏经验,也没有基础。

  第三是在新形势下本应成为标准制订主力的行业协会还没有把这项工作及时承接。

  专家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标准制订都是由专业团体、学会和协会唱主角的。德国有近二百个专业团体、协会、民间组织参与标准制订;日本也有数百个专业团体、行业协会从事标准化工作。因此,中国的标准立项必须面向社会,让行业协会和大企业多参与。有了标准,质量的衡量就有了“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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