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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国内原材料资源 钢坯长材出口退税方案即将出台

时间:2011年10月28日分类:标准资讯 发布:标准分享网

    国务院已于本月25日批准了钢坯、长材出口退税方案,将对钢坯取消13%的出口退税,长材实行10%出口退税政策。业内人士表示,如按此预测,2005年我国钢厂利润将减少7%,将达70亿元。尽管今年以来有关于此的传闻不断,但业内人士对这一酝酿许久的方案仍表示期待,并肯定这一政策是大势所趋,符合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的钢材产品的调整思路。

  保护国内原材料资源

  为保护国内的紧缺资源,近年来国家对资源性产品实行了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自去年四季度开始,国家先后取消了铜、铝和镍等商品的出口退税,从今年1月1日起,又取消了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8%的出口退税,同时对一些商品还施行征收出口税措施。

  我国铁矿石供应本来就相当紧张,而作为初级产品的钢坯大量出口,使铁矿石供需矛盾更为突出。据统计,2004年我国钢坯净出口220万吨。如果采用取消钢坯出口退税的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减少钢坯的出口,使国内铁矿石供需矛盾得到缓和,有利于国际铁矿石市场价格稳定,也有利于放松目前日趋突出的煤、电、油、运的“瓶颈“。

  钢坯、长材享受待遇不一

  去年全年我国共进口钢材2930万吨,钢坯386万吨;出口钢材1423万吨,钢坯606万吨。其中钢材净进口1507万吨,钢坯净出口220万吨。

  我国钢材的出口量与近3亿吨的钢铁年产量相比的确是微乎其微,但是,钢坯出口量逐年上涨的势头却不容忽视。而导致现在出口的直接原因就是国际钢坯价格高涨,甚至高于一些螺纹钢品种价格。但是,作为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的初级产品,钢坯不可能成为国家鼓励大量出口的对象。

  目前我国出口的长材主要是高强度含钒钢筋和优质线材,产品质量和性能等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颇有竞争优势,且我国历来长材自给率比较高,因此,长材此次将面临分步走出口退税调整战略。上海市钢铁产业预警专家表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利于加速我国长材的更新换代和产品升级,从而为国内市场推广打下基础。

  逐步调整产品结构

  就钢铁行业而言,目前,尽管投资过热状况得到遏制,但总体仍然趋热,且产业结构不合理情况依然存在,有些地区还比较严重,造成钢坯、长型材生产过剩。对钢坯、长型等实施取消出口退税措施,将使盲目投资、扩大钢坯产能现象得到控制,从而使整个钢铁工业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耗结构,向“两低一高“(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逐步转型。

  但上海市钢铁产业预警专家提醒记者,取消钢坯长型材出口退税虽有有利的一面,但也可能导致国内钢坯市场供需矛盾加剧,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目前,我国的钢坯产能较大,生产过剩状况依然存在,实施钢坯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一部分企业将过剩的钢坯用于出口,以减轻国内市场压力,稳定市场价格。一旦马上取消钢坯的出口退税,势必造成国产钢坯出口受阻,而大量过剩钢坯在国内难以消化,从而使一部分炼钢企业减产或停产,企业生产成本上升,直接波及钢材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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